RCEP是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许多人误以为它是中国发起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而是由东盟十国发起的。它是一个与全球产业链地位紧密相关的贸易伙伴关系组织,旨在促进上游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
RCEP成员包括中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初还有印度,但印度最终未加入。该组织通过开放关税优惠,促进其产业链发展,向欧洲和美洲出口商品。

东盟国家大多是贸易顺差国,即从中国赚取的利润较多。

除了越南,因为之前它不是美国产业链转移的主要地区。还有许多其他国家是全球产业链的一部分,降税对他们非常有利。自2012年成立以来,RCEP一直在谈判各种协议和大量的双边协议。2022年1月1日,该组织正式启动。最初,只有被邀请的五个国家——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参加了启动仪式。2022年2月,韩国也加入了该组织。
今年6月,菲律宾也加入了该组织。RCEP的成立除了方便出口外,更重要的是形成了一个区域产业,这对中国尤为重要。只要该区域合作存在,美国就很难制裁中国,因为中国是这个产业链的前端基础,而其下游产品的输出不受美国制裁的影响。

RCEP第三章第四条对累积原则做出了具体规定,是原产地规则的最大亮点。
该条第一款规定,符合第三章第二条规定的原产地要求且在另一缔约方用作生产另一货物或材料的材料。应当视为原产于对制成品或材料进行加工或处理的缔约方。

例如,甲、乙、丙、丁四个国家都是RCEP协议的缔约方。甲国使用来自乙、丙、丁三国的原产货物A将其作为原料继续加工制造出产品B,根据区域成分累积原则。原产货物A应当认定为原产于对产品B进行加工制造的甲国。累积原则的实质是将RCEP所有缔约国视为一个整体,以实现一个动态过程中的原产地价值成分的累积。这种方式将充分释放RCEP协定红利,使出口商更容易达到RVC40的比例要求或其他实质性改变要求,从而享受区域内优惠政策。这为跨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使其能够在实现生产成本最小化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利用RCEP协定的优惠税率,并通过合理精准的产业链分工实现最大效益。这种原则为生产链上的每一环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机遇,也增强了区域间贸易的自由流动性。总的来说,RCEP原产地规则内容丰富,具有许多亮点。中国作为此次RCEP缔约国中经济体量最大、制造业体系最为完善、产品种类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RCEP原产地规则将为中国的外贸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RCEP第三章第十九条提出了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即中间缔约方的出口商可以在不超过初始原产地证明数量和有效期范围内,为货物出具原产地证明。这些拆分出的货物可以享受RCEP优惠关税。这一规定极大地方便了货物的区域批发和分销,简化了程序。背对背原产地证明可以由中间缔约方的签证机构批准的出口商或出口商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