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作为主要发布人,发布了全市法院婚姻家事案件审判情况报告。

此次报告深入剖析了当前婚姻家事案件的特点,揭示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明确了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洛阳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增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司法获得感,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牛振宇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振宇首先介绍了婚姻家事案件特点凸显社会现状:在离婚案件中,一个显著的现象是女性提起离婚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其中30岁-40岁、婚龄10年以内的夫妻占比较高;导致离婚的因素呈现多样化,异地、家暴、赌博以及违反忠诚义务成为主要导火索。此外,协议离婚后的次生诉讼高发也值得关注。
此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困境亟待突破。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方面,部分妇女受传统观念和法律知识匮乏的影响,维权意识相对淡薄;离婚财产分割矛盾日益突出;家务劳动认定困难也是一大挑战。尽管民法典规定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但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将家务劳动以证据形式固定,诉讼中主张补偿的一方往往难以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自己在家庭义务方面的更多付出。
针对这些问题,全市两级法院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普法宣传上创新形式。根据区域内婚姻家事案件特点,制作高价彩礼整治、反家庭暴力等宣传海报,利用“三八妇女节”“国家反家庭暴力日”“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点,组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探索少年家事审判融合改革模式。将家事审判纳入少年审判庭,充分利用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心理帮扶中心,实现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行“调解优先”原则。搭建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发挥基层组织、妇联、公益机构等在调解中的作用,将婚姻家事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完善联动机制,开通家庭暴力案件绿色通道。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渠道,加强与妇联合作,形成执行合力,为家暴受害妇女筑牢人身安全防线。
此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家事案件审判情况报告”,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更是为未来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绘制的蓝图,将有力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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