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号台风“蝴蝶”已生成并逐渐向我省靠近。为防范化解台风“蝴蝶”可能对我省市场秩序造成的不良影响,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全省广大经营主体严格自律,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哄抬价格。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有变化的,及时更换标价签、牌,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欺客宰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各经营者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严禁借灾谋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民生商品或物资。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各经营者要落实消费纠纷化解的主体责任。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形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台风“蝴蝶”影响期间,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协同发展改革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提高对商品购销情况、供应秩序的关注度,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消费者如遇到消费纠纷或者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