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锐视角》专栏的第243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链接」。
这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大事。
人类的文字博大精深,谐音同音不仅带来说话的乐趣,也带来想象。因“520”与“我爱你”谐音,现在,它已成不成文的“节日”——宜深情告白,正所谓风雨无阻、患难与共。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部法律选择在今天开始实施,对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回顾这部法律的制定历程,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从首次提出到颁布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用时不到18个月,这样的立法速度在我国经济类立法史上堪称罕见,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这部法律的高度重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关心。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实现了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超过57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3%。有恒产者有恒心,民营经济创造财富的动力也取决于产权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这部法律给民企和企业家吃了“定心丸”,也将奠定中国民营企业家安心发展、民营经济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
作为科技创新之城,深圳经济也具有民营企业数量多、实力强的鲜明特征,也因此有“民营经济第一城”之称。2024年,深圳全市民营企业数量超260万家,7家深圳民企入围世界500强。2024深圳企业500强榜单”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69.80%。

近期,全球贸易形势严峻复杂,一些以对美出口业务为主的民营企业受到波及。在这一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战略定位,对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创新创业者“大显身手”带来更好的生态。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在接受深视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民营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这部法律的实施再次表明:我国将以法治的方式,最大程度地激活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潜能,充分释放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动能。
广东高科技产业商会会长王理宗则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能极大激扬创新创业者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非常有信心相信促进法的出台,能对深圳市的高质量发展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主笔 / 郭保瑞
排版 / 李婷 温维
审校 / 毛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