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M3是我们熟知的工业用地类型,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退二进三”理念的出现,新型工业用地的概念被提出。早在2006年,《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就已经提出了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也称为工业研发用地,即M4)。M4被定义为“以技术研发、中试为主,兼具小规模的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功能的用地”,早期容积率在1.0-1.5之间,主要以划拨为主,其实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如今M0的雏形。
上海和天津等城市不久后也都提出了M4的概念,用以区别于完全用于生产制造厂房类的传统工业用地,在容积率、配套率、产品业态方面都有所提升,更偏向于无污染类的创意产业、高新技术和企业总部经济等。
其实,M4的这个提法相当凑合甚至逻辑混乱的。大家都知道,之前M类的工业用地主要分三类:M1(一类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越往后,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的干扰和污染越严重,M3基本都是化工、建材、采掘类的。按照这个逻辑,M4应该是干扰污染更加登峰造极才对,但事实却恰恰相反,所以M4这个名字逐渐被淡化了,在北京名存实亡,在上海被合并进了C65,在天津直接被取消了,不过在少数地区(比如昆明高新区)依然存在。
深圳在2013年提出的M0就更合逻辑一些,“0”的意思是排在M1的前面,意味着“零”干扰和污染,甚至和居住、公共设施完全兼容为一体,宜居宜业,听上去就很“灵”。因此弗一提出就深入人心,获得了非常广泛的认同。
目前,深圳、东莞、广州对M0的定义可以被视作正宗主流,即“为适应传统工业向高新技术、协同生产空间、组合生产空间及总部经济、2.5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即在工业用地(M类)中增加新型产业用地(M0),其范围定义为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创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用地。”其他城市的新型产业用地定义也与其基本一致。
